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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沈家门夜排档宰客摊主栽了 摊位经营权被收回

地点浙江舟山沈家门渔港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9年03月25日

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将美国红鱼冒充活黄鱼向消费者出售,沈家门夜排档宰客的17号摊位经营业主栽了。记者昨天了解到,普陀区物价局向17号摊位经营业主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沈家门海鲜夜排档管理服务中心也收回了该摊位的经营权。

  3月16日下午4时30分,新加坡客商Roger和夫人胡女士从普陀山旅游回来,慕名来到沈家门海鲜夜排档。17号排档经营业主宰杀了一条 “黄鱼”,加上其他几道菜,结账时的消费总额达1100元,其中该条“黄鱼”要价竟高达990元。这让胡女士感到非常委屈,随后向有关单位投诉。

  事件发生后,普陀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立案调查,确认了17号业主以普通美国红鱼冒充活黄鱼,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的事实。该事件引起了市长周国辉的关注,并于3月21日委托市旅游局干松章局长专门致电已回新加坡的胡女士,对胡女士夫妇在沈家门夜排档所遭遇的不愉快表示歉意,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并邀请胡女士夫妇再次到舟山旅游。

  昨天下午5时10分左右,普陀区物价局向17号经营业主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沈家门海鲜夜排档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普陀区沈家门海鲜夜排档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经营者签订的《沈家门海鲜夜排档摊位、财产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决定收回该摊位,并将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17号摊主。

  沈家门夜排档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周志国告诉记者:“这个事件十分严重,无论是广大经营者或管理者,都非常痛心。虽然此事件仅是个案,但损坏了夜排档的品牌,甚至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普陀的形象。我们将以这次‘黄鱼事件’为契机,吸取教训,对沈家门夜排档经营管理中不完善的方面进行整改,特别是在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方面狠下功夫。”周志国表示,绝大多数的业主还是能够做到自觉维护“夜排档”金字招牌的。他说:“对于该次事件中市民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对夜排档多提宝贵意见。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沈家门海鲜夜排档肯定会越来越好。”



发表于200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