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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吴山花鸟城无良花商宰客 有关部门监管失责

地点浙江杭州市区

园林苗木网 2010-08-13

园林苗木网8月13日动静:七夕快要切莫因“情”乱掏腰包 99朵玫瑰包装后1400元,这是前天的一则报道,事发地址在杭州“吴山花鸟城”。其拭魅这类事,只就情节看,并无若干好多新闻性——媒体没少报道过,消费者没少履历过;要嗣魅这件事还有些新闻性的话,那就是49.5元与1400元之间太离谱了,即使最后还要回了500元,依然“太离谱”。

当然,离谱的不是价钱,市场经济,定价自由;离谱的也不是“欺诈”,“欺诈”也属市场正常现象之一种。那么离谱的是什么呢?套用郭德纲的话就是:“欺诈就欺诈了呗”。郭德纲说“打了就打了呗”还要为其打人的门徒办专场,那“吴山花鸟城”这家花店“欺诈”的后果也并不比郭德纲的门徒严重若干好多——它还可以继续待在“吴山花鸟城”,理论上还可以继续“欺诈”。

“花店宰客”近年在杭州年年都有报道,“吴山花鸟城”年年榜上有名,当然,凤起路花鸟市场同样年年“陪榜”。市场年夜了,什么商家都有,账不能算在整个市场身上,一竿子打翻所有花店。但显然,这两个市场的监管部学生怕难脱监管不力之嫌。再进一步讲,花店宰客年年有,消费者屡吃暗亏,折射出的是杭州鲜花市场的无序,那么就需要质问更上一级的监管部门——对这样的市场状况,是没看到呢,仍是没有给以足够的正视,或者虽给以正视了但监管无方?

要花店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很难吗?明码标价不是根基的市场轨则吗?要求花店将价目在显著位置展示,在包装前向消费者介绍包装材料需要若干好多、价钱几何、总价几何,手艺上存在任何障碍吗?对经营者如斯要求不合适相关律例吗?对这样的要求经营者有理由拒绝吗?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是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吗?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是显然的失踪职吗?显然的失踪职不需要究查责任吗?

花商以营利为目的,即使无良,情有可原;有关部门司监管之职,市场失踪序,责无旁贷。
或言,监管终有监管不到的处所,要相信市场优胜劣汰,消费者要学会用脚投票,那些无良花商最终会被市场丢弃。话是不错,但鲜花市场与其他市场的一个主要差异是:鲜花并非一般的日常消费品,没有若干好多回头客,不做回头生意恰是无良花店的底气地址。原本当今资讯发家,有足够多的传布渠道让无良花商身败名裂,但人们很遗憾地看到,在杭州一些知名网上论坛,这类举报帖子往往被网管删除;而正规媒体的报道又往往以“某”字庖代商家的真名实姓,几乎起不到曝光的下场。市场监管手软,舆论看管手下留情,于是欺诈者有恃无恐,劣币撵走良币,遂成今日乱局?

买鲜花送人,本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杭州是恋爱之都、浪漫之都,在杭州买鲜花送人,尤其是一件浪漫的事。浪漫的事最后不浪漫了,到底是谁煞了风光,需要追问,需要反思。



发表于201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