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 -> 上海-市区 -> 四出租车司机专挑日本人宰客获刑

交通 四出租车司机专挑日本人宰客获刑

地点上海上海市区

东方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敖颖婕

  4名“的哥”每天守候在浦东国际机场和龙阳路磁浮车站附近,专挑日本籍乘客接载,随后通过言语威胁、关闭车门、开车绕道、急踩刹车等手段强行收取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超额车费。昨日,上海一中院对4名“的哥”以强迫交易罪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6个月至1年零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不配合”就不能下车

  顾某、吴某、杨某和严某是分属不同出租车公司的“的哥”,均来自南汇,但其特殊的“工作方式”却是每天守候在浦东国际机场和龙阳路磁浮车站,寻找日本籍乘客,伺机宰客。

  据了解,这些“的哥”在单独宰客时,故意绕路行驶,当乘客途中感到路线不对要求下车时,他们便立即索要高额车费。如遇到乘客“不配合”,就以不停车、急踩刹车、锁车门等方式威胁并不让乘客下车,甚至在数百元车费之外再要求乘客支付“取行李费”。

  而在“两人配合行动”时,一名司机接载日本籍乘客上车,稍后另一人以搭车或熟悉路线为由坐到副驾驶座位,接着两人大谈“日本人不好”的话题,为此后索要超额车费造势。在行至目的地后,“搭车”乘客会伙同司机强迫乘客支付正常车费10倍的费用。

  1个月强迫交易11次

  2008年1月至2月短短一个多月期间,顾某等4人共对日本籍乘客实施了11次强迫交易行为,超额车费与正常车费的最高比例甚至达到了60余倍。后因多名日本籍乘客反映被迫支付高额车费的情况,警方介入了调查。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述行为不仅扰乱了本市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给众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给本市造成相当的国际负面影响,情节严重,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处罚。

  鉴于顾某等4名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或有立功表现,可酌情或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决认定4被告人均犯强迫交易罪,并分别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严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1000元;各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据悉,目前仍有一名参与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



发表于20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