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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大连:酒店宰客三损招(消费警示)

地点辽宁大连市区

吃饭前点的海鲜个头挺大,上桌之后好像变小了;点的是活鱼,上桌发现是冻过的;600克的赤贝称重后说是800克……近日,针对消费者对活海鲜宰客问题的投诉,大连市物价部门对市内几家酒店宾馆海鲜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揭露了酒店常用的3种宰客招数。

检查人员发现,现在大连以海鲜经营为主的酒店多是将水台海鲜出租后,由俗称“渔佬”的承租人报给酒店价格,酒店经过加价后标价出售。由于客人所点水产品都由渔佬来称秤报数,因此出现了缺斤少两克扣客人的现象。

多报重量:4个菜超收80.30元

在西岗区一家宾馆,客人点4只活赤贝,实重600克,渔佬报数800克,500克15元,超收6元钱;3条活黄鱼550克,报数700克,500克48元,超收14.4元;4只活飞蟹1010克,报数1250克,500克128元,超收34.3元;6只活海参900克,报数1000克,500克128元,超收25.60元。4个菜共超收80.30元,这是客人点完海鲜渔佬称完重量后,物价检查人员现场验秤的结果。检查人员在随后8家酒店检查时,都不同程度发现了这种现象,渔佬的解释均是“秤看错了,马虎了”。

偷梁换柱:活海鲜上桌后调包

在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投诉中,有许多消费者反映在酒店点的海鲜是活的,上桌之后发现不是基围虾黑了,就是鱼有异味。检查人员在对一家宾馆的暗访中,发现客人点的活黄鱼上桌后,竟变成了有异味的死鱼,服务员解释,上错了菜。

鱼目混珠:小海鲜卖成大海鲜价

许多酒店的大小活海鲜混养,点的时候是大的,上菜时变成小的,可价钱还按大海鲜的价格算。如一家酒店客人点的3种标价的鲍鱼,大鲍468元,中鲍298元,小鲍198元。客人点了500克中鲍,渔佬捞的都是小鲍,无形中超收了近100元钱。客人点单价98元的母飞蟹,上的是单价68元的公飞蟹,1000克超收60元。

《市场报》 (2003年11月26日 第五版)



发表于200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