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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婺源路边饭店强宰长途过客

地点江西上饶婺源

2006年2月8日本报A06版刊发《婺源路边饭店强宰长途过客》一文,报道了春运期间,景德镇至婺源公路上的个别饭店强迫过往旅客高价就餐事件。2月14日,记者获悉,相关执法部门已对违法经营的“家外家”和其他类似的饭店进行查处,并将一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记者回访“家外家”

  2月14日,记者驱车前往婺源县境内对“家外家”饭店进行回访,发现婺源县有关部门已经成立专案组,对“家外家”饭店执行了强制关闭,饭店的老板胡胜军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2月6日,因一名旅客在婺源县“家外家”饭店用餐时与饭店发生纠纷,旅客报警后,婺源县公安局指示紫阳公安分局的民警赶往现场处理。警方当场没收了饭店2160元的非法所得,并责令关门整顿。但是在2月8日凌晨,“家外家”饭店仍在强迫旅客用餐。公安局再次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了该店非法所得1万元。

  平均每天毛收入六七千元

  2月10日下午4时,婺源县政府组织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对位于白景公路中云镇51至52公里处的“家外家”饭店进行查处,拆除了饭店树立在马路边上的广告牌和墙外的一切广告设施。

  警方查明,“家外家”饭店共有员工17名,平均每天的毛收入约六七千元。

  路边饭店贴出文明经营标语

  2月10日下午4时30分,婺源县公安局将“家外家”老板胡胜军抓获。2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婺源县公安局,得知该局已成立了7人专案组,对“家外家”的经营黑幕进行彻底调查。

  在采访中,记者曾将景德镇和婺源县部分饭店存在对旅客胁迫用餐的情况分别与景德镇市政府纠风办和婺源县公安局进行了沟通。2月14日,记者发现很多路边饭店都贴出了文明经营标语,将饭菜的价格和品种贴在墙壁上供旅客自主选择。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表于200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