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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 香港宰客海味店盗用“优”招牌

地点香港香港市区

南方都市报 2009/01/31

前天,本报刊登了香港一家挂“优”字牌的海味店铺用“阴招”宰内地游客的消息。昨日,香港旅游发展局向本报证实,该店乃盗用该局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招牌,并已向该店发出警告信。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则提醒内地游客,应在赴港前查足资料,了解两地不同的计价方式,做个精明的消费者。

旅发局华丰海味店未获认证

本报昨日的报道《香港海味“黑店”狂宰内地客》(见A06版)见报后,引起香港旅游发展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他们特地派员到这家“华丰”海味店实地考察,却发现该店并不属于他们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证的零售商户,属于私自制作,非法使用“优”字牌。旅发局即时发出警告信,勒令该户停止使用该招牌。

旅发局发言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如果对方在警告信之后没有采取配合的措施,我们会诉诸职能部门,采取法律行动。”

香港旅发局推出的这项计划旨在替游客轻易识别出值得信赖的零售商户、餐馆及经济实惠的旅客住宿服务,获得认证的商号必须达到明码实价、资料清晰和服务优质。因此,越来越多的内地游客都青睐将这个“优”字牌当成是选择商铺的桌面快捷方式。而因此也有少数商铺打出冒用招牌的主意。旅发局介绍,08年全年,该局在年中监察访查中发现的非法使用招牌案例有17宗,包括使用过期的招牌。而这家店则是未获发该局的任何认证,属于今年头一宗案例。

发言人也同时提醒内地市民,在分辨“优”字牌时,一定还要注意到它底下的有效日期,因为获认证的商号还必须通过旅发局每年的严谨评审,以确保长期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发言人指,该事件后,旅发局在今年,尤其是节日期间,更会加大定期巡查的力度。

消委会“1斤16两”是香港行规

昨天,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提醒内地游客要主动搜查信息,遇到消费纷争可以向其求助解决。

消委会发言人黄小姐向记者表示,内地游客若在港购物时,碰到石小姐或者叶先生一样的困扰,都可以向香港消委会投诉。她又表示,旅客应该在赴港前就主动上网或者向亲友查询需要购买的商品的相关信息,选择有信誉的商铺。比方该会网站上的“精明消费香港游”,就包含很多信息。

对于内地许多游客不知道香港的“1斤等于16两”的行规,黄小姐称,该网站上就已经在“热购产品”的“鲍鱼”一项里,明确指出“香港市场使用的重量单位计算与内地不同……香港1斤有16两,1两为37.5克。”她又说,如果旅客真的碰到石小姐所称的,被店家胁迫的情况,就应该当机立断地报警,保障自身人身安全。

记者昨日下午在油麻地弥敦道旁的几家连锁海味商店就发现,每个招牌下有明确提示,香港每斤等于16两,而所有的货品都有编号,与总部资料库挂钩。消委会就此提醒内地游客,在港购物也一定要注意“货比三家”,若多走访几家商店,就能掌握更全面的信息,预防受骗。



发表于200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