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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南山法院对一起重大"酒托宰客"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地点广东深圳市区

日前,南山法院审结一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诈骗案件。深圳南山某某贸易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在社会上招聘100多名男子,以美女身份在网上与男子聊天,要到对方电话号码后又介绍给下属几家酒吧的酒托,让女酒托把男网友约到固定酒吧高价消费。短短一年时间,深圳有46名男子被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满、李某旭等40人一审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1000-5000元不等的罚金。

2006年4月起,邱某、孟某为、蔡某浩(均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了某某公司,先后在深圳市(华强北"本垒吧"、罗湖"蝴蝶吧"、蛇口"行乐坊"酒吧)、广州市、上海市开设酒吧。被告人陈某满等人从社会上招来100多名年轻男性从事网上聊天,买来75部电脑安装在南山某小区,由上述人员轮流装扮青年女性上网,将顾客引诱给"酒托";另外招来40多名年轻漂亮女性作"酒托",负责带顾客到就近的酒吧喝酒,诱骗被害人高价消费。至案件被侦破时,共有被害人魏某等46人被诈骗7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满、李某旭等4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的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发表于200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