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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厦门一家饭庄宰客不留情一餐饭收消费者8000元

地点福建厦门市区

一餐饭7道菜,厦门大嶝的一家饭庄竟要收消费者8000多元,从永安来厦旅游的刘先生和朋友掏空身上所有的钱,也只凑够了7900元,刘先生一行愤懑不已。

据刘先生介绍,他与另外几个朋友约好一起到厦门自驾车旅游,一行人于5月3日下午2时到达大嶝,由于没有吃午饭,他们便在停车场旁边随意找了个饭店就餐。刘先生一行10个大人7个小孩,7个小孩最大的4岁,最小的才2岁。“由于下午还要出去游玩,所以点菜的时候连酒水都没有要。”刘先生说,“点菜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蹊跷,他们一下推荐了很多品种的海鲜,当发现一些品种价钱非常贵的时候,我就提出不要了,而这时候却被告知已经杀好下锅了。”

结账时,刘先生掏空身上所有的钱,共凑了7900元。找他们要菜单,对方却一直不肯给,发票也是七拼八凑从旁边借来的。

在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和刘先生来到这家店时,却发现事情没有那么好解决。由于刘先生只有结账发票却无当时的菜单,这让调查取证异常艰难。

新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要求饭庄老板再次开具当时的菜单,该饭店老板在用了一个小时进行回忆后,终于开出了这份总价为8187元的菜单。

这份菜单列有:膏蟹13斤、金钱鳗13斤、石花鱼9斤、海鲎12斤、鲨鱼翅8斤、东星斑7斤、大螺7斤、大对虾2斤、海龙2份。粗略地算了一下,光这些材料的总重就达70多斤,这让人实在不能理解,10个大人和7个不满5岁的孩子何有如此的肚量?

这里海鲜品种的价钱也是高得离谱,一斤金钱鳗的价格280元。据新店工商所12315投诉台王台长说:“这些海鲜品种在大嶝岛都十分常见,市场零售价每斤均在20元到100元不等。他指出,根据“消法”第50条规定,“如果饭店在价格上涉嫌欺骗,将会被处以菜价两倍的罚款。”



发表于2009-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