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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六年后重游厦门,宰客现象尚有残存

地点福建厦门市区

2000年10月下旬,我第一次到厦门旅游,从下飞机开始就被出租车司机“忽悠”了一倍的路费,然后又被一家旅游公司欺诈,接着去鼓浪屿又被码头的渡船蒙骗,鼓浪屿龙头路上的土特产更是天价,于是我就写了一篇“读者来信”,向贵报作了反映,贵报(《厦门晚报》)在10月26日第一版以《厦门人应该维护厦门之美》为题,发表了该“读者来信”, 11月15日《江南游报》以《宰刀横飞 大煞风景》为题也在第一版刊出该来信。这封“读者来信”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很快对那家旅游公司作出了停业整顿和对那位出租车司机停止营运一个月的处罚。

今年的大年初二我又和朋友们一起来到厦门旅游,再一次登上了鼓浪屿。与六年前相比,龙头路一带的商铺面貌焕然一新,道路干干净净,商铺门面整洁,商品琳琅满目,明码标价,价格公道,丝毫没有宰客的现象,此时的鼓浪屿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派文明的景象,与六年前的境况相比已大相径庭。显然,厦门人已经创造了文明。

然而,当我们登船去游览金门海岸的时候,还是被斩了一刀。游船停泊在金门海域,船上的导游向游客们推销起了台湾的邮票、钱币和香烟。邮票和钱币是纪念品,按面额支付人民币,明知吃点小亏也无可厚非。在介绍到香烟的时候,导游说他们的总经理是金门人,从金门带来了为数不多的台湾产香烟,并且没有缴纳关税,春节期间为了酬谢大陆同胞以买入价卖给游客,船上只有20条,卖完为止。听了导游的介绍,又加上心中全然没有了六年前遍地斩客的好印象,就付了200元钱买了一条“大总统”香烟。上岸后结果发现一些香烟摊上也有出售“大总统”烟的,一问价格只有50元一条。

唉,什么时候厦门能让游客放放心心购物呢?

此文发给《厦门晚报》



发表于2009-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