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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导游还靠“吃回扣” 宰客怎能休

地点安徽黄山黄山风景区

来源:新华社

合肥5月14日电(记者王立武)七成以上的旅行社公开标榜“不养导游”的经营路数;无固定旅行社的兼职导游占导游总数八成以上,这些导游都是没有底薪的。针对目前国内主要旅游城市普遍存在导游市场管理难问题,黄山市导游服务公司经理陈为作出如上解释。

无论兼职还是专职导游,主要收入都依靠“吃回扣”

  黄山市目前持有上岗证导游员超过2560名,每年仍以近10%速度增长。其中无固定旅行社的兼职导游2100多名,占导游总数八成以上。导游工资待遇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旅游企业都在“各自为战”。陈为介绍,一般来说,一日游团队,带团工资加补贴每天30元左右,最多不超过50元。“不好的时候,一分也没有。”

  关于陈为所说的“不好的时候”,黄山市高级导游员王拥军向记者解释:现在旅行社都是根据整个团队的旅游报价来折算导游的补贴费用的,要是团队费用不高,导游的收入就没有保障。

  “黄山市有107家旅行社,而兼职导游有2000多人,‘僧多粥少’,薪酬标准全由旅行社说了算。”在多家旅行社兼职的导游汪利娟对记者说,每接一个团,旅行社能一天付30元带团补助,就算给足“面子”了。

  兼职导游与旅行社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完全靠带团获得收入。按理专职导游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是旅行社的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旅行社应为他们提供最低工资、各类保险。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黄山市一位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专职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各种社会保险也都由导游自理,旅行社不过是代为缴纳而已。因此,专职导游获得报酬也只能主要依赖回扣。

  国内游客投诉导游,主要是购物环节

  按相关行业法规规定,回扣不能“账外”支付,导游的回扣必须是旅行社收取后再返还导游。不少旅游城市甚至规定,账外支付回扣属于商业贿赂。行业法规虽明令禁止,为何事实上“私收”回扣却大行其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何畅通无阻?

  “因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有默契,还因为导游不再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旅行社不愿承担此项义务,而商家并不在乎回扣怎么给。”安徽著名旅游专家盛学峰分析说,旅行社利益、商家利益、导游利益与游客利益,在购物环节交织在一起。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国内游客投诉涉及导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购物环节。

  “回扣顽症”既让旅游主管部门伤透脑筋,又让导游成为“过街老鼠”。导游员桂宏学说,一段时间以来,说起导游,就会联想到宰客、欺骗性宣传等负面的东西。甚至有些游客一见到导游,就表现出了对导游的抵触情绪。无论导游介绍什么,动机如何,游客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又想赚我们的钱了。”



发表于2009-02-21